我院荣获“山东省外贸新业态主体”称号

作者: 时间:2020-01-06 点击数:

为加快我省外贸领域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外贸新业态发展,根据《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2019年山东省商务厅会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口岸办、青岛海关、济南海关、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税务局等部门和单位继续在全省范围内重点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领军企业、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跨境电商实训基地等外贸新业态主体。相关部门经过组织专家初评,并由相关院校、协会、企业等业内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答辩,经济学院代表我校参加答辩并脱颖而出,成为省级外贸新业态主体,并被确定为省级跨境电商实训基地。

据介绍,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跨境电商的迅速发展,不仅让市民购买海外商品价格降低,还大大缩短了交易时间。

此次评审活动,充分肯定了我校大力实施应用型办学定位、凸显跨境电商国际经济与贸易人才培养特色、更好地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所做的工作,更将有力地促进我校该领域教学科研的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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