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2019年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

作者: 时间:2019-03-18 点击数: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拟从2019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独立学院、专升本除外)中,分类考选66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专业及数量

(一)师范类

教育管理者30名。

(二)非师范类

1.金融类:5名;

2.建筑类:5名;

3.综合类:26名。

二、考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实践能力。

3.截20197月31日,年满18周岁(20017月31日以前出生)。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3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93月31日。

5.考生报考时原则参照所列专业报考(指考生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见附件4)师范类及非师范类的综合类岗位不限专业。师范类毕业生仅限报考师范类岗位,非师范类毕业生仅限报考非师范类岗位。考选主管机关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过程中,对同意报考的新增加专业,将随时在芝罘区政府网站(http://zfq.yantai.gov.cn)上更新。

6.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职时间需满1届;报考师范类和非师范类的金融类建筑岗位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含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的考生,可放宽到班长、团支书,任职时间需满1年。

7.学习成绩优良。报考师范类岗位的,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英语专业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具有与专业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8.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4)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5)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在《党章》规定的时间内转为正式共产党员的;

6)现役军人;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考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芝罘区政府网站,点击“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个人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

网上报名时间:20193278:30—41217:00

2.网上初审。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审核,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审核情况。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网上初审时间:201932713:30—41317:00

报考人员对报名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201941412: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审核结果。

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烟台市芝罘区教师进修学校(烟台市芝罘区朝阳街86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芝罘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个人提供材料:①身份证;②《个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③获得主要荣誉和奖励的原件、复印件;④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文件、聘书、通讯录或参加学校活动的新闻报道等其它可证明职务的原始材料(不少于1份原件);⑤在校所有学习科目成绩单(加盖学校或院(系)教务处公章)⑥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⑦个人准备的其它相关材料。报考师范类岗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

2)院(系)提供材料:①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学生表现鉴定材料;②担任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或班长、团支书的,由院(系)出具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加盖院(系)公章。

3)学校提供材料:①中共党员证明(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公章);②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的,由学校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4.聘用计划核减及其他。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非师范类的金融类、建筑类岗位核减的考选计划调整到综合类岗位,并在芝罘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已报考取消聘用计划专业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改报只进行一次。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

笔试科目为综合写作,重点测试考生的基本知识储备、政治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选主管机关研究确定,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按考选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重点测试考生从事机关和基层工作所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度和举止仪表等,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选计划,按照总成绩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出现成绩并列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考察人选范围。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在芝罘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考察

参照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号)规定,到入围考察人选所在学校开展考察,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一并对被考察对象档案进行审核。对考察审核不合格或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根据考选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由考选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考选主管机关会同体检医院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主,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于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由组织部门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手续办结前,因弃权、取消资格、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类依次等额递补,之后不再递补。

四、考选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选分配到事业单位工作,采用事业编制师范类根据学科和岗位需求分配到教育系统中小学工作,采用学校教师事业编制,由芝罘区统一管理和使用,最低服务年限为年。

2.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聘期按省市人社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对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本次考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3.本次考选相关信息以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为准,本简章解释权归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535—62268846225710

监督电话:0535—6223303

通讯地址: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6号,邮编264001)

 

附件:1.个人情况登记表

      2.《个人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

      3.个人诚信承诺书

      4.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2019年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

 

                                     2019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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