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12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鲁教师函〔2019〕34号)和《聊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聊大校发〔2017〕57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硕师计划”是为我省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培养具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骨干教师,对提高农村教师学历水平和整体素质、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各单位要按《聊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做好“硕师计划”推荐学生遴选工作,要切实做好推免工作信息公开,保证推免工作各个环节公开、透明。

二、推荐人选、推荐名额和就业单位

(一)推荐人选条件。“硕师计划”从我校2020届省属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中推荐。推荐人选除具备《聊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聊大校发〔2017〕57号)中的推免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可按时获得学士学位。

(二)推荐名额及就业分配情况。教育部下达我校的“硕师计划”推荐名额为15个,接收名额15个,我校“硕师计划”推免生全部定向推荐到我校教育硕士相关领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推荐人选为省属公费师范生的,安排到原签约定向就业市。如果相关专业公费师范生中推荐人数少于名额数,则从普通师范生递补并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推免生进行考核和面试。

三、培养和服务方式

被录取为“硕师计划”的研究生,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3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任教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1年,按照培养学校要求完成学业,毕业时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的省属公费师范生,须同时履行《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在脱产集中学习1年后,继续在定向就业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累计完成6年服务年限。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推荐。根据名额分配和人选条件,学生自愿报名,相关学院按照聊大校发〔2017〕57号文件和学院细则择优推荐,并张榜公示。组织填写《202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1),填写登记表则表明学生志愿到指定或定向的市所属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9月16日前,各学院将登记表和推免人员名单(见附件2)报教务处,电子版发至kwzx@lcu.edu.cn。

(二)教育行政部门考核。9月23日前,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正式教师聘用程序对具有“硕师计划”资格推免生进行考核和面试,与成绩合格者签订《“硕师计划”教师聘用合同》(见附件3)。在与学生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服务期(原则上应为3年及以上;公费师范生应为6年)。未签订合同者,取消其推免资格,由推荐学院重新进行递补公示并签订合同。

(三)备案。9月25日前,学校将“硕师计划”推免生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四)就业报到。被录取的“硕师计划”研究生,毕业后按市教育(教体)局规定办理报到手续。“硕师计划”研究生要在本科学习期间申请并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教  务  处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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