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征兵工作主要政策规定公告

作者: 时间:2019-12-28 点击数:

一、征集时间

上半年征兵:2月15日开始,3月16日起运新兵,3月31日征兵结束,应征报名时间:男兵、女兵均为1月10日至2月15日。

下半年征兵:8月15日开始,9月16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应征报名时间:男兵,4月1日至8月15日;女兵,6月26日至8月15日。 

二、征集对象

2020年男兵征集对象: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和理工类学生入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3月份,重点征集历届高校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具有专业技能的社会青年,9月份重点征集大学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高校新生。

2020年女兵征集对象: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上半年女兵征集。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2020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2020年年满18至22周岁,上半年征集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民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批准入伍时间,上半年为3月1日,下半年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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